市民李某设立网上平台,吸收会员,随后又以向会员高息借款、吸引投资等方式,收取公众存款396万元。而受骗的这些人,梦想着得到分红,直到李某被民警抓获,这些人才如梦初醒。
7月20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投几十万元打水漂
赵某夫妇是其中的被骗者,他们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李某,并成为李某所创公司的会员。
据了解,2015年5月20日,李某在大庆市开了一家北京时代首席投资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开业之前,李某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在大庆的北京时代首席投资有限公司的会员,称总公司给分公司60万元作为开业贺礼,如果会员参与分公司的众筹,达到300万元,就可得到这份60万元的贺礼。
在李某的忽悠下,赵某夫妇觉得此事可行,只要拿钱,就可以有很大的回报,二人当天就投资了20万元。同年6月29日,赵某夫妇又投了20万元。
2015年8月份,李某称北京时代首席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的北京佰达商贸有限公司,要在上海股交所Q版上市,现面向在分公司投资过的会员,发售原始股权。
赵某与妻子,又分别认购了20万元的股权。
随后,李某又以北京公司的名义,建了一个投资平台网站,赵某与妻子又分别投资兰州癫痫病医院哪里好呢了1250贵阳治疗癫痫医院排名0元。
赵某夫妇一心等着回本,可是钱投进去了,始终不见回头钱。最终在家人的劝说下,到公安机关报案。
为投资负债10万元
被骗的不止赵某夫妇,还有另外40人。
52岁的吴先生,成为北京时代首席投资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的会员后,觉得在这里投资,会有大收入,于是投资了20万元。
当时,就觉得这个公司挺真实,还举办了揭牌仪式,想成为会员需要交会费,还有一部分是股权认购,没想到会被骗。吴先生说。
市民王女士,与吴先生一样,陷入了收不回投资款的困境。
通过朋友介绍,王女士把10万元投资到了该公司。在得知如果会员参与分公司的众筹达到300万元,就可以得到60万元的贺礼时,她又向朋友贷了10万元钱,投资到这里。
然而,合同到期后,本金却没有打到她的卡里。当她去投资公司索要钱款时,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王女士告诉记者,如今,她不止损失了自己的10万元本金,还背负了10万元的债务。
也有极少数投资者,由于抽身早而比较幸运,市民陈先生就是其中一位,他投完钱后,发现事情不对,及时把钱要了回来。
他告诉记者:我七八年前,就开癫痫病早期症状有哪些始在这类投资公司存陕西癫痫病医院有哪些钱,陆续换过几家,开始的资金只有10万元,当年利率很高,这些年不同了,骗子太多,投资的时候,一定提高警惕,被骗的人都是因为贪图大回报,而损失了更多的钱。
资金链断裂高利息筹钱
那么,李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用什么方式,骗取这么多人的信任的?
据了解,李某为大庆市人,他特别想做大生意,但苦于手头没钱。2014年10月,他听朋友说,可通过注册公司,向社会筹集资本。
为实现做大生意的梦想,李某于2014年年末,成立了首席公司会员管理平台网站,并通过这一平台,出售虚拟金币,购买后,即可成为其会员,且发展下线越多,提成就越多。最终,李某利用该平台,吸收公众款60.7353万元。
为能吸引更多的人来投资,李某于2015年5月中旬,在北京市丰台区,注册成立了北京时代首席投资公司。
同年5月23日,为调动投资者积极性,李某返回大庆,在万达广场举办了大庆分公司成立大会。
会上,他详细介绍了自己公司运营理念及发展前景,并对在上述管理平台中推广成绩显著的会员,现场发放了现金奖励。
通过这次活动,李某共募集169万元。
随后,他又以公司名义开发了该公司会员网上投资平台,运行规则与前一平台基本相同,并通过这一平台,吸引到投资款10.25万元。2015年5月,他将筹集到的部分资金,用于成立北京佰达商贸公司。
同年8月,他又以该商贸公司在上海股权交易中心Q版上市的名义,出售股权,共吸收存款62.5万元。
再后来,李某因投资的公司经营不善,资金链出现断裂。为挽救公司命运,其便以高息借款的名义,向会员吸收存款94万元。直到因部分投资的被害人,发现自己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
2016年7月15日,被告人李某,在北京一家酒店被民警抓获,后移送至大庆市第一看守所。
经审讯得知,李某非法吸收42名投资人存款,共计396.4853万元。这些赃款用于支付投资人利息、办公经费及开办超市等。案发前,李某将剩余的钱款,返还给15位受害人。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对指控其第一起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有异议,并辩解其行为是单位行为,应为单位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对于其提出的第一起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10多万元的辩护意见,经查,此起吸收公众存款数额,有被害人陈述及被告人银行和支付宝交易明细相对应,故此辩解意见不成立。
对于其提出应认定为单位犯罪的辩解,经查,其为吸收公众存款,而成立了北京时代首席投资有限公司,是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所以,不能以单位犯罪论处,故辩解不成立。
根据上述犯罪情节,高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55万元。
责任编辑:陈辉达